房管家

产品需求说明书 v1.8

楼盘的主名和别名

End

  楼盘在系统中现有“中文名称”和“英文名称”两个名称,调整如下:

  • 英文名称 → 楼盘名称;
  • 中文名称 → 别名(中文)。


  “楼盘名称”和“别名”修改后,将不再根据不同的语言环境显示不同的名称,而是将“楼盘名称”作为楼盘的名称进行显示,在英文、中文版本中均显示“楼盘名称”。

  • 当语言版本为英文时,楼盘名称只显示“楼盘名称”;
  • 当语言版本为中文时,楼盘名称将显示“楼盘名称”和“别名(中文)”;
  • 后续有其他语言版本时,需要增加相应的别名。前端展示时,楼盘名称将显示“楼盘名称”和“别名(XX)”,例如新增了泰文语言,则楼盘名称需要增加“别名(泰文)”,前端将显示“楼盘名称”和“别名(泰文)”。


  该文档中如果有提到其他语言版本的别名功能,开发需要预留,根据后台的系统配置,显示相应的语言,目前实际业务只有中文别名。

现有数据的处理

  楼盘的“楼盘名称”和“别名”功能调整后,现有系统中的历史数据处理如下:

  • 楼盘的“英文名称”将作为楼盘的“楼盘名称”;
  • 楼盘的“中文名称”将作为楼盘的“别名(中文)”;
  • 用户自定义楼盘中,未通过的:
    • “英文名称”将作为楼盘的“楼盘名称”;
    • “中文名称”将作为楼盘的“别名(中文)”;
    • 新增的用户自定义楼盘,名称只填入“楼盘名称”,无需同时填入“别名(中文)”,别名在后台编辑并通过时填写。

别墅区的主名和别名

  别墅区名称也同楼盘名称一样,调整如下:

  • 英文名称 → 别墅区名称;
  • 中文名称 → 别名(中文)。


  其他逻辑与楼盘的逻辑一致,对现有数据的处理也与楼盘一致。